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我校一贯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建立起“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到盐城幼专都能安心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同享人生出彩机会。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三年制专科二、三年级学生及五年一贯制五年级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学生8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国家统一印刷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三年制专科二、三年级及五年一贯制五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学生5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刷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中职国家奖学金
中职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中职在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初起点五年一贯制二、三年级学生可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每学年评定一次,颁发国家统一印刷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江苏省奋进奖学金
奋进奖学金由江苏银行捐赠出资设立,面向在全省选定的本专科院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级学生及高中起点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
盐城市“黄海明珠”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毕业年纪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8000元。
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评审对象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学生。学校奖学金分设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10名,奖励标准为2000元,授予“幼专榜样”荣誉称号;一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100名,奖励标准为1000元,授予学校“幼专菁英”荣誉称号;二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400名,奖励标准为600元,授予学校“优学之星”荣誉称号;三等奖学金,每学期评选600名,奖励标准为400元,授予学校“学习标兵”荣誉称号。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出申请。我校享受此资助政策的对象为全日制三年制专科学生及五年一贯制四五年级学生。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
我校初起点五年一贯制学生在一至三年级中职段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提出申请,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应急资助与奖学奖优
盐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应急资助与奖学奖优资助项目。我校申请对象是初起点五年一贯制一至三年级学生。其中,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家庭变故致使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一次性申请2000至8000元的应急资助;已享受国家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品德表现优秀或在国家、省、市各类比赛中获奖,可一次性申请2000至5000元的奖励。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积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2024年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
江苏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1.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学费减免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残疾大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可享受免学费待遇,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
温馨提醒
申请国家资助的学生,需要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线填写一张申请表,已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以“免申即享”,但需要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这张表,不用盖章或要求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安全预警
在开学前后,要谨防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所有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实在拿不准就问老师、问家长,也可以问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想要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 “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